2015年7月国土资源部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共同发布《关于做好不动产统一登记与房屋交易管理衔接的指导意见》,在不动产统一登记前提下,房管局和不动产登记局将进一步优化业务职能,推进数据互联互通和业务无缝衔接,保障房产交易安全,方便群众办事。我们提供的房产交易与不动产登记对接解决方案,将有效解决双方对接过程中数据实时共享、业务流程联动协同的相关问题,保证数据的一致性、档案的延续性,为两部门间业务平稳过渡和不动产统一登记数据上报提供基础。
房屋交易系统和不动产统一登记平台对接的核心是楼盘表的统一,即为每套房标识唯一的不动产登记单元号,在此基础上,采用前置中间库方式,按照双方约定的数据交换标准,实现交易数据的推送和登记结果的接收,建立信息的动态同步机制,形成了交易告知单、登记确认单的无纸化交换,避免群众多跑路,提高了管理效率和服务质量。
楼盘表由房管部门通过测绘及成果管理系统创建和管理,通过中间库实现同不动产登记系统间的楼盘表共享,建立统一的不动产单元号。房屋登记业务中的转移、抵押、预告由房管部门受理,经审核后出具交易确认单,业务数据交换至中间库,经由不动产登记系统提取后,进行登簿、发证,并将最新房屋状态反馈回房管部门;其他登记业务,则直接由不动产登记系统直接受理,业务完成后最新房屋状态反馈回房管部门,从而保证房产交易各项业务正常办理。
楼盘表信息:包括项目、自然幢、功能区、层、户(房屋单元)等信息。
交易备案信息:包括新建商品房交易合同和存量商品房交易合同、交易告知单等信息(预告、抵押、转移)。
不动产登记信息:包括所有已到达登簿环节具有法律效应的登记成果数据。
数据同步日志:包括所有对前置库形成的数据操作记录,满足数据异步同步要求,降低两部门间业务耦合度,减轻对接后的业务影响。
与不动产对接的核心目标就是数据的对接,整个对接过程可分为数据准备和数据互联两个阶段,其主要工作如下:
数据准备阶段:完成楼盘表和房产登记数据整理;与不动产共同制定数据交换标准和验证规则,明确房产测绘及成果管理模式,编制交易数据交换服务;升级改造网签及房产交易备案系统,增加交易备案及告知单业务。
数据互联阶段:完成楼盘表和房产登记数据首次推送,与不动产单元号建立唯一关联;升级交易备案系统,部署数据交换服务,双方数据对接完成,实现不动产登记结果数据同步接收和交易(楼盘表)数据实时推送。
数据互联后,两个部门间已经建立了一种新的业务联动模式,使业务流转更为顺畅。
通过建立实时的数据同步,保证了房地产市场交易过程的安全,保证了房屋状态的一致性,避免了受限房屋的业务办理,保障了买卖双方的权益和房屋交易市场的稳定。如依靠手工对接,数据时效性得不到保证,既延长了办理周期,增加了工作量,又加大了交易风险,难以发挥“信息惠民”的优势。